你懂啥 作者:夜气方回
分卷阅读26
师的帮助下我终于打赢了和刘玲的官司,并且在那之前就成功得到了那家音乐学院的offer。
国内的关于我的新闻渐渐冷却,因为褚晨被爆出滥交、感染艾滋,与粉丝骗炮的消息,在网上掀起了一场更大的口诛笔伐。褚晨被迫开了新闻发布会,在众人面前痛哭流涕地忏悔。
我看着视频里那个消瘦落魄到都看不出原来能被称为小天王的年轻人,关了网页。
林骏知道我与他不对付。
傍晚的时候出去吃完了晚饭,一直住酒店也不是办法,我租了房子,离地铁站很近。
走在地铁站里,旁边总是站着几个弹琴唱歌的流浪汉,脚前摆着顶帽子,唱的质量参差不齐,弹吉他有些更是弹得稀稀拉拉。
我走到一个人面前,往他的帽子里放了十欧元。
他停下了拨吉他的手,笑着朝我吹了个口哨。
他长长的棕色卷发束成马尾,眼前的男人有着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和棱角分明的五官,只是这些都掩藏在了他邋遢的扮相之下。
他把吉他递给了我。
我唱了首歌。
吉他是我重生之后才学会的乐器,只会弹走一些简单的歌曲,我唱的是法语歌,唱完之后那个流浪歌手一脸惊奇的对我笑:“男孩儿,你的法语说得很好。”
我说:“我早就大学毕业了。”
我请他喝了咖啡,第二天又去老地方请他喝酒,第三天请他去吃了法国菜。这样周而复始,他终于绷不住地问我想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
我在他失落的注视下否决了“我在追求他”这个一点也不着调的答案。
我说:“我们成立一个组合吧。”
他嘴里的酒噗地喷了出来,夸张地张大了嘴巴:“what?一个流浪在法国的美国人和一个中国人?一个流浪汉和一个留学生?我们两个人一起搞音乐?aran,去酒吧驻场的工作我们可以争取一下,如果是去抢格莱美的话我们还是在电视上看直播吧。”
我笑了一下,说:“不用担心红不红,我只问你干不干。”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捂住了胸口,做出被箭射中之后的动作,说:“干,怎么能不干?just do it!美人总是有任性的特权!”
其实jack很适合做一个创作者,而不是演唱者。
在往帽子里放十欧元之前,我就已经观察过他了,他唱得零零散散,特别不着调。但是歌曲本身却不同于寻常的流行歌曲,调子有些怪异清新,仔细听听就觉得十分有意思。
我旁敲侧击之后得知这些歌曲都是他原创的,不少甚至只是随手写下的调子。
他是个值得发掘的人才,需要的只是一个人把他写的东西唱出来。
我把录下来的光盘寄给了几家唱片公司,基本都是石沉大海。jack说这是意料之中,却被我三言两语激出了几分血气,不肯放弃地把录的歌传到网上,at了不少网络红人。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他在脸书上居然也算是个粉红,时不时传上去的创作也有个几百人点赞。
我们的运气很好,第一个视频就红了,转发量和评论量都大大超过他以往传上去的任何东西。得到的最多的评价是问jack唱歌的人是谁,还有嘲讽jack说新来的搭档唱的可比他好多了的话。
看完那些评论,jack一脸“世人不了解我的美”的表情,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好像棕色的大型犬类。
让人特别想上去摸摸他的头。
jack和我合租了房子,除去我上课的时间,我身边的人基本只有他了。两个年轻人一起写写歌,搞搞音乐,传传视频。也是没过多久我就知道jack居然是美国的一个富商的儿子,还是独子,他本人居然还是名校金融高材生出身。
而他轻描淡写地说起这些的时候,他本人正穿着大裤衩躺在沙发上吃着薯片喝着听装的可乐,油腻腻的头发被粗鲁地扎起来甩在身后,就像所有最落魄最普通的欧美宅男。
还是个喜欢乱调戏人的gay。
jack在醉酒后向我哭诉那个对他始乱终弃的表哥,睡了他只为了钱,有了钱就不要他了。他哭得涕泪横流,那副样子傻的不行。
他还趁着酒劲给我看他手机里的照片,他的表哥的样子出乎我的意料,和jack长得一点都不像,反而是个面容精致得好像北欧神话里的精灵的年轻人。
那人整个都长得非常美丽孱弱,不太有活气,更像是精致易碎的人形雕塑,最妙的是他那双翠色的眼睛和淡金色的头发。只是镜头前的他表情冰冷,神色阴郁,和jack天真无辜的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好像后者是光,前者是影。
jack酒醒之后会咬牙切齿地骂那个人是混蛋。
好像完全不记得酒醉之后揪着我的领子,哭着对我说,只要他回来自己还会爱他的那个人是谁。
没过多久之前的唱片公司就来找过我们,我从来没有在网上露过脸,这次也只让jack出面,签了合同。
然后是出第一张ep。
然后是看着这些歌或快或慢地爬上各个音乐类的榜单。
——大获全胜。
我和jack经常去我第一次带他去喝酒的酒吧唱歌,一般唱的都是jack,唱的不管有多烂都会有人捧场的大笑,鼓掌,以及吹口哨。
我坐在吧台边上喝调得很淡的鸡尾酒,身旁的空位上突然坐上了一个人,然后吧台上多了一个酒杯。
我转头看过去,叶琯单手支着下巴,笑容懒散随意,他说:“能在这儿遇到你真是好巧啊,许燃。”
我笑了笑,说:“确实很巧,叶少。”
第二十一章
叶琯似乎已经喝了不少,身上萦绕着淡淡的酒气,眼睛也有点红。
但那里面依旧一片清明。
他说:“在法国呆的怎么样啊。”
我笑了笑,说:“还行。”
他说:“你倒是比我想象的有意思。”
我说:“要是个没意思的人,哪还有被叶少特意在法国找人的福气?”
他看着我,指腹摩挲着酒杯的壁,那只手在昏暗的灯光显现的非常的白。
我一笑,说:“叶少是个明白人。”
他说:“你却比我还明白。”
言罢,他讲酒杯中剩余的液体一饮而尽,然后朝我一笑,说:“许燃,你信不信这世界上两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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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帮助下我终于打赢了和刘玲的官司,并且在那之前就成功得到了那家音乐学院的offer。
国内的关于我的新闻渐渐冷却,因为褚晨被爆出滥交、感染艾滋,与粉丝骗炮的消息,在网上掀起了一场更大的口诛笔伐。褚晨被迫开了新闻发布会,在众人面前痛哭流涕地忏悔。
我看着视频里那个消瘦落魄到都看不出原来能被称为小天王的年轻人,关了网页。
林骏知道我与他不对付。
傍晚的时候出去吃完了晚饭,一直住酒店也不是办法,我租了房子,离地铁站很近。
走在地铁站里,旁边总是站着几个弹琴唱歌的流浪汉,脚前摆着顶帽子,唱的质量参差不齐,弹吉他有些更是弹得稀稀拉拉。
我走到一个人面前,往他的帽子里放了十欧元。
他停下了拨吉他的手,笑着朝我吹了个口哨。
他长长的棕色卷发束成马尾,眼前的男人有着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和棱角分明的五官,只是这些都掩藏在了他邋遢的扮相之下。
他把吉他递给了我。
我唱了首歌。
吉他是我重生之后才学会的乐器,只会弹走一些简单的歌曲,我唱的是法语歌,唱完之后那个流浪歌手一脸惊奇的对我笑:“男孩儿,你的法语说得很好。”
我说:“我早就大学毕业了。”
我请他喝了咖啡,第二天又去老地方请他喝酒,第三天请他去吃了法国菜。这样周而复始,他终于绷不住地问我想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
我在他失落的注视下否决了“我在追求他”这个一点也不着调的答案。
我说:“我们成立一个组合吧。”
他嘴里的酒噗地喷了出来,夸张地张大了嘴巴:“what?一个流浪在法国的美国人和一个中国人?一个流浪汉和一个留学生?我们两个人一起搞音乐?aran,去酒吧驻场的工作我们可以争取一下,如果是去抢格莱美的话我们还是在电视上看直播吧。”
我笑了一下,说:“不用担心红不红,我只问你干不干。”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捂住了胸口,做出被箭射中之后的动作,说:“干,怎么能不干?just do it!美人总是有任性的特权!”
其实jack很适合做一个创作者,而不是演唱者。
在往帽子里放十欧元之前,我就已经观察过他了,他唱得零零散散,特别不着调。但是歌曲本身却不同于寻常的流行歌曲,调子有些怪异清新,仔细听听就觉得十分有意思。
我旁敲侧击之后得知这些歌曲都是他原创的,不少甚至只是随手写下的调子。
他是个值得发掘的人才,需要的只是一个人把他写的东西唱出来。
我把录下来的光盘寄给了几家唱片公司,基本都是石沉大海。jack说这是意料之中,却被我三言两语激出了几分血气,不肯放弃地把录的歌传到网上,at了不少网络红人。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他在脸书上居然也算是个粉红,时不时传上去的创作也有个几百人点赞。
我们的运气很好,第一个视频就红了,转发量和评论量都大大超过他以往传上去的任何东西。得到的最多的评价是问jack唱歌的人是谁,还有嘲讽jack说新来的搭档唱的可比他好多了的话。
看完那些评论,jack一脸“世人不了解我的美”的表情,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好像棕色的大型犬类。
让人特别想上去摸摸他的头。
jack和我合租了房子,除去我上课的时间,我身边的人基本只有他了。两个年轻人一起写写歌,搞搞音乐,传传视频。也是没过多久我就知道jack居然是美国的一个富商的儿子,还是独子,他本人居然还是名校金融高材生出身。
而他轻描淡写地说起这些的时候,他本人正穿着大裤衩躺在沙发上吃着薯片喝着听装的可乐,油腻腻的头发被粗鲁地扎起来甩在身后,就像所有最落魄最普通的欧美宅男。
还是个喜欢乱调戏人的gay。
jack在醉酒后向我哭诉那个对他始乱终弃的表哥,睡了他只为了钱,有了钱就不要他了。他哭得涕泪横流,那副样子傻的不行。
他还趁着酒劲给我看他手机里的照片,他的表哥的样子出乎我的意料,和jack长得一点都不像,反而是个面容精致得好像北欧神话里的精灵的年轻人。
那人整个都长得非常美丽孱弱,不太有活气,更像是精致易碎的人形雕塑,最妙的是他那双翠色的眼睛和淡金色的头发。只是镜头前的他表情冰冷,神色阴郁,和jack天真无辜的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好像后者是光,前者是影。
jack酒醒之后会咬牙切齿地骂那个人是混蛋。
好像完全不记得酒醉之后揪着我的领子,哭着对我说,只要他回来自己还会爱他的那个人是谁。
没过多久之前的唱片公司就来找过我们,我从来没有在网上露过脸,这次也只让jack出面,签了合同。
然后是出第一张ep。
然后是看着这些歌或快或慢地爬上各个音乐类的榜单。
——大获全胜。
我和jack经常去我第一次带他去喝酒的酒吧唱歌,一般唱的都是jack,唱的不管有多烂都会有人捧场的大笑,鼓掌,以及吹口哨。
我坐在吧台边上喝调得很淡的鸡尾酒,身旁的空位上突然坐上了一个人,然后吧台上多了一个酒杯。
我转头看过去,叶琯单手支着下巴,笑容懒散随意,他说:“能在这儿遇到你真是好巧啊,许燃。”
我笑了笑,说:“确实很巧,叶少。”
第二十一章
叶琯似乎已经喝了不少,身上萦绕着淡淡的酒气,眼睛也有点红。
但那里面依旧一片清明。
他说:“在法国呆的怎么样啊。”
我笑了笑,说:“还行。”
他说:“你倒是比我想象的有意思。”
我说:“要是个没意思的人,哪还有被叶少特意在法国找人的福气?”
他看着我,指腹摩挲着酒杯的壁,那只手在昏暗的灯光显现的非常的白。
我一笑,说:“叶少是个明白人。”
他说:“你却比我还明白。”
言罢,他讲酒杯中剩余的液体一饮而尽,然后朝我一笑,说:“许燃,你信不信这世界上两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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