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搞大了 作者:随宇而安
分卷阅读104
来就是要横竖对齐,结果他跟我卯上了,我退一步,他进一步,非要把我卡死在那狭小的空间里,直到值日生大呼:“哎呀,周惟瑾,你的位子怎么跟丁宁的靠那么近!”
我回过身去,左手支着下巴,挑了下眉,笑笑看他。
意料之中的,他白皙的脸涨红了,支支吾吾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最后桌子一掀,落荒而逃。
值日生惊恐地看了他的背影一眼,低下头问我:“你是不是哪里得罪他了?”
我说:“没有啊。”
“周惟瑾是个小混混,富二代怎么了,最多是个败家子。”
啊哈……周惟瑾啊,他还只是个孩子。
在我看来,他和小学时候一样,本质上没有变。他不就是想报复我小时候嘲笑他嘛……还太嫩了点。
他这报复之路好比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过这长征路上死了多少人呢,我不觉得那少年能撑到最后。
他时不时地挑衅我一下,一不小心,我当了他九年的班长,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加上高中一年。
直到高中文理分科后,我进了理科提高班,他不知道在哪个角落慢慢腐朽堕落了。
高三是天昏地暗的一年,那是对别人而言,对我来说,日子和以前一样,不是我学习成绩太好,而是我没什么大志向,或者说我已经给自己规划好了未来。考上省内的大学,读法学,考公务员,毕业后靠着老爸老妈的人脉在省内找份铁饭碗,嫁个比我强一点的男人,就这么过一辈子。只要不改朝换代,就算经济危机了我也还能吃香喝辣的,这样就足够了。
所以晚自修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通常寂寞地溜达于校园的各个角落里,手上捏着瓶奶茶,叼着吸管,在没有人的时候不用伪装出优等生贤良淑德的模样。在那个时候,跟我一样悠闲的也就是周惟瑾那样的人。只不过他比我惨一点,不知道跟谁打架,衣服裤子扯破了,嘴角淤青,坐在无人的角落里抽着气,听到声响的时候僵了一下就要逃,我懒懒开口:“不是教导主任,是我,丁宁。”
他顿了顿,回头看了我一眼,不屑地用鼻子出气,然后又坐了回去。
我缓缓踱到他身边,欣赏他的新造型,然后说:“周惟瑾。”
“干嘛?”他没好气地回。
我说:“你真非主流。”
他抬起头,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换做其他女生大概都会哭叫着跑开吧……我怎么觉得他还是那么可爱呢……
估计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那么讨厌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的少年啊……
“要不要我去医务室弄点什么给你……”我斟酌了一下,说,“疗伤?”
“不用,没事。”他闷声说。
那时候高三,他已经拔高到一米三了,换成我仰视他了。头发和衣服乌七八糟的,但是眼睛已然黑亮澄澈,还有晒不黑的皮肤,这些都让他苦恼不已呢。
“你跟哪帮人打架了?”我咬着吸管,在他身边坐下。虽然还没下雪,地板却已经很亮了,我倒抽了一口气,被他鄙视了一眼。
“男人的事,说了你也不懂。”他哼了一声。
“周惟瑾。”我说。
“干嘛?”
他真没学乖,难道不知道我每次这么叫他都没好话吗?
我说:“你真幼稚。”
他瞪着澄澈黑亮的漂亮眼眸说:“你才幼稚。”
我笑呵呵地说:“这年头不流行武斗了,有钱的用钱砸死他,有权的用权玩死他,你爸是周易,你怎么这么幼稚啊?”
他脸色一沉,“你闭嘴。”然后肚子嘟噜叫了一声,登时破功。
我看他嘴唇冻得有些发白,可怜他,便不再挖苦他了,把手里热乎乎的奶茶递给他:“要喝不。”
看着被我咬得烂烂的习惯,又有些不好意思,把习惯抽了起来,说:“这样喝吧。”
他看了我半晌,我说:“你江湖大哥,爷们气概,不会在乎什么女人喝过的东西吧。”他这才接过奶茶,不客气地全灌下去。
“你还没吃晚饭吧,走吧,我陪你去。”我说。
“我才不需要你陪。”他冷冷地说。
我实在忍不住了,揪了一把他的脸颊,把他吓得一愣。“你个小屁孩子,装什么冰山酷哥,分明就是幼稚。”我边骂边想,啧,手感真滑嫩,比那些整天护肤的女生好多了,不长斑不长痘水嫩嫩的脸蛋,挨了那么几拳,不糟蹋自己不快活呢。
他被那一抓吓得半晌才反应过来,一张嘴扯到嘴角的伤口,又是嘶地一声抽凉气。
我不厚道地看着他笑。
他右手捂着嘴角,一抬头看到我笑,又怒了,漆黑的瞳孔里两簇小火苗瞬间亮了起来。
然后……
我眨了眨眼。
这唇上柔软冰凉的触感是什么?
似乎他打我比吻我更符合逻辑一点。
不过只是那样轻轻碰了一下,他就像见了鬼一样自己缩了回去,然后愣愣看着我,就好像刚刚干了那事的人不是他,是被鬼上身了吗?
我抬手碰了碰嘴唇,又抬眼看刚刚碰触过的地方。
做了坏事的人,就这么落荒而逃了。
老实说,那感觉还不错,事后回想起来,让我心跳漏了一拍。
周惟瑾同学却自此见我绕道,能多远是多远,完全是一副不负责任的态度。虽然我也没打算让他负责任,但是他这态度还真是让我伤心又欣慰——总不至于是他的初吻吧……
我是个三好学生,自然是不会早恋的,他那样一个古惑仔,没几个女人带出去都会被兄弟们笑话吧,就算真纯情都要装浪荡啊。
所以我说他是小孩子,真是不上道。
上了大学,我依旧和他同校。
细数起来,虽然我们本就是同乡,但是十九年的校友,这缘分不可谓不深呢。
我如愿以偿考入法学系,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课业,社团活动,实习,他的混帐模样稍微有了收敛,似乎是因为那个叫顾绍的导师。那些乱七八糟的发型被抛弃了,依旧是柔顺黑亮的利落短发,不爱打架爱运动,喜欢攀岩、篮球、拳击一系列很暴力的运动……
话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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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就是要横竖对齐,结果他跟我卯上了,我退一步,他进一步,非要把我卡死在那狭小的空间里,直到值日生大呼:“哎呀,周惟瑾,你的位子怎么跟丁宁的靠那么近!”
我回过身去,左手支着下巴,挑了下眉,笑笑看他。
意料之中的,他白皙的脸涨红了,支支吾吾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最后桌子一掀,落荒而逃。
值日生惊恐地看了他的背影一眼,低下头问我:“你是不是哪里得罪他了?”
我说:“没有啊。”
“周惟瑾是个小混混,富二代怎么了,最多是个败家子。”
啊哈……周惟瑾啊,他还只是个孩子。
在我看来,他和小学时候一样,本质上没有变。他不就是想报复我小时候嘲笑他嘛……还太嫩了点。
他这报复之路好比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过这长征路上死了多少人呢,我不觉得那少年能撑到最后。
他时不时地挑衅我一下,一不小心,我当了他九年的班长,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加上高中一年。
直到高中文理分科后,我进了理科提高班,他不知道在哪个角落慢慢腐朽堕落了。
高三是天昏地暗的一年,那是对别人而言,对我来说,日子和以前一样,不是我学习成绩太好,而是我没什么大志向,或者说我已经给自己规划好了未来。考上省内的大学,读法学,考公务员,毕业后靠着老爸老妈的人脉在省内找份铁饭碗,嫁个比我强一点的男人,就这么过一辈子。只要不改朝换代,就算经济危机了我也还能吃香喝辣的,这样就足够了。
所以晚自修别人埋头苦读的时候,我通常寂寞地溜达于校园的各个角落里,手上捏着瓶奶茶,叼着吸管,在没有人的时候不用伪装出优等生贤良淑德的模样。在那个时候,跟我一样悠闲的也就是周惟瑾那样的人。只不过他比我惨一点,不知道跟谁打架,衣服裤子扯破了,嘴角淤青,坐在无人的角落里抽着气,听到声响的时候僵了一下就要逃,我懒懒开口:“不是教导主任,是我,丁宁。”
他顿了顿,回头看了我一眼,不屑地用鼻子出气,然后又坐了回去。
我缓缓踱到他身边,欣赏他的新造型,然后说:“周惟瑾。”
“干嘛?”他没好气地回。
我说:“你真非主流。”
他抬起头,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换做其他女生大概都会哭叫着跑开吧……我怎么觉得他还是那么可爱呢……
估计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那么讨厌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的少年啊……
“要不要我去医务室弄点什么给你……”我斟酌了一下,说,“疗伤?”
“不用,没事。”他闷声说。
那时候高三,他已经拔高到一米三了,换成我仰视他了。头发和衣服乌七八糟的,但是眼睛已然黑亮澄澈,还有晒不黑的皮肤,这些都让他苦恼不已呢。
“你跟哪帮人打架了?”我咬着吸管,在他身边坐下。虽然还没下雪,地板却已经很亮了,我倒抽了一口气,被他鄙视了一眼。
“男人的事,说了你也不懂。”他哼了一声。
“周惟瑾。”我说。
“干嘛?”
他真没学乖,难道不知道我每次这么叫他都没好话吗?
我说:“你真幼稚。”
他瞪着澄澈黑亮的漂亮眼眸说:“你才幼稚。”
我笑呵呵地说:“这年头不流行武斗了,有钱的用钱砸死他,有权的用权玩死他,你爸是周易,你怎么这么幼稚啊?”
他脸色一沉,“你闭嘴。”然后肚子嘟噜叫了一声,登时破功。
我看他嘴唇冻得有些发白,可怜他,便不再挖苦他了,把手里热乎乎的奶茶递给他:“要喝不。”
看着被我咬得烂烂的习惯,又有些不好意思,把习惯抽了起来,说:“这样喝吧。”
他看了我半晌,我说:“你江湖大哥,爷们气概,不会在乎什么女人喝过的东西吧。”他这才接过奶茶,不客气地全灌下去。
“你还没吃晚饭吧,走吧,我陪你去。”我说。
“我才不需要你陪。”他冷冷地说。
我实在忍不住了,揪了一把他的脸颊,把他吓得一愣。“你个小屁孩子,装什么冰山酷哥,分明就是幼稚。”我边骂边想,啧,手感真滑嫩,比那些整天护肤的女生好多了,不长斑不长痘水嫩嫩的脸蛋,挨了那么几拳,不糟蹋自己不快活呢。
他被那一抓吓得半晌才反应过来,一张嘴扯到嘴角的伤口,又是嘶地一声抽凉气。
我不厚道地看着他笑。
他右手捂着嘴角,一抬头看到我笑,又怒了,漆黑的瞳孔里两簇小火苗瞬间亮了起来。
然后……
我眨了眨眼。
这唇上柔软冰凉的触感是什么?
似乎他打我比吻我更符合逻辑一点。
不过只是那样轻轻碰了一下,他就像见了鬼一样自己缩了回去,然后愣愣看着我,就好像刚刚干了那事的人不是他,是被鬼上身了吗?
我抬手碰了碰嘴唇,又抬眼看刚刚碰触过的地方。
做了坏事的人,就这么落荒而逃了。
老实说,那感觉还不错,事后回想起来,让我心跳漏了一拍。
周惟瑾同学却自此见我绕道,能多远是多远,完全是一副不负责任的态度。虽然我也没打算让他负责任,但是他这态度还真是让我伤心又欣慰——总不至于是他的初吻吧……
我是个三好学生,自然是不会早恋的,他那样一个古惑仔,没几个女人带出去都会被兄弟们笑话吧,就算真纯情都要装浪荡啊。
所以我说他是小孩子,真是不上道。
上了大学,我依旧和他同校。
细数起来,虽然我们本就是同乡,但是十九年的校友,这缘分不可谓不深呢。
我如愿以偿考入法学系,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课业,社团活动,实习,他的混帐模样稍微有了收敛,似乎是因为那个叫顾绍的导师。那些乱七八糟的发型被抛弃了,依旧是柔顺黑亮的利落短发,不爱打架爱运动,喜欢攀岩、篮球、拳击一系列很暴力的运动……
话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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