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是爱情 作者:星风若涣
分卷阅读27
假装是爱情 作者:星风若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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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是爱情 作者:星风若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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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旁咳得无力反驳。
还好旁边一个女同志站出来:“我看不见得,一定是班长趁人之危!我们班长可是暗恋潇逍好多年了呢,当时还为了潇逍和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打架,叫……叫什么来着……”
同桌的男生拿了一个西瓜塞她嘴里:“你就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吃你的西瓜去吧!”
我摇摇头,无力地看着他们闹哄。我们十七年同学,彼此的朋友圈都是重合的,不禁慨叹这样的时光真好,一群老友,一个爱人,只此一生,只此一世。
而后的日子,民政局注册,置办婚房,买家具,筹备婚宴,分发喜糖,热闹而琐碎,一切程序和别人没什么两样。
婚宴定在酒店举行,因为十七年间认识我们的同学朋友老师实在太多了,加上双方的亲戚,只好租用了一间特大的宴厅来摆桌。
程熙不知准备了多久,很用心地搜集了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各阶段的合照,制作成新人入场前的ppt循环播放。阿卉也很用心地一一找到不能到来观礼的同学,让他们录制了祝福的视频,在我们入场的时候在大厅中央播放。
宴厅的中央铺着红地毯,红地毯两边摆放着香槟玫瑰,我记得我只提过一次——香槟玫瑰,我梦中的婚礼。而他就这样记住了,许我一场梦中的婚礼。
我们在亲朋好友的注目与掌声中,缓缓入场,伴着《婚礼进行曲》,庄严而慎重的仪式宣示着我们彼此对待爱情对待婚约的忠诚。
交换誓言,交换婚戒,交出自己的拳拳真心。林潇逍与程熙,终于迈入了爱情的另一个阶段,也是他们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此后不再是孤身一人穿越尘世的喧嚣和寂寞,风风雨雨,都携手共度,至死不渝。
终于到了最振奋人心的丢捧花环节,我抱着捧花,台下的人早就挤作一团。
我听见阿卉鄙视的声音:“喂!我们女生抢捧花就算了,你们男生起什么哄嘛!”
最英勇的刘英勇回道:“怎么,不行啊?你们着急,我们男生就不急啊!”
我喊道:“注意咯,一,二,三——”
循着捧花完美的抛物线,我们向门口望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某人的手上。他西装革履,笔直地站着,而后闹哄的现场,霎时间就沉寂了下去。在座中有认识他,也有不认识他的。有知道我们俩的孽缘的,也有全然不知的。
他捧着花,一步一步,一步步向我走来,而人群竟很有默契地主动让出一条道。我惊讶于如此尴尬的情景下,我还能想到一句歌词: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
旧时光里的人,是该好好告别的。
我和程熙默契地没有通知他,但我想这个消息不管是从同学口中还是医院同事那里得知,都不是难事。
我既然决定选择程熙,就不会和过去的感情藕断丝连。在t市工作的这大半年,他的电话号码依旧安安静静躺在我的黑名单里,偶尔会显示几条被拦截的来电和短信,他不是一个爱纠缠不清的人,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既然回不去从前,就让往事随风而去,未来,就各自安好吧。即使有事回到z市,我也不会去医院,于是我们从上次医院的那一闹,竟已过经年。
黑色西装剪裁得体,记忆中总爱穿着明艳t恤的少年,终究还是褪去了张扬,多了一份沉稳,修长挺拔的身形自带一种清冷的气场,明明是微笑着的,眼睛里却是没有半分微笑的感情。
就在他离我三步之外,被刘英勇拦了下来:“哎呀君易,你怎么来得这么晚,走走走,待会儿自罚三杯!”
张君易不着痕迹地撇开他的手,声音低沉:“放心,我不是来砸场的。”
于是所有人都了然,哦,这是来砸场的前男友。
他在离我一步之遥的距离站定,即使穿着高跟鞋,他依旧比我高出一个头,一如以往的居高临下:“我从刚刚新人进场,就站在门口了。我是来亲眼见证,我是怎样痛失所爱。”
“痛失所爱”一出,全场倒吸一口冷气,不知是谁很配合地“哇~”了一声表示赞叹。
沉默地对视。
他从头打量了我一眼,又看了程熙,而后笑了:“白婚纱,白礼服,青梅竹马,一双璧人。”
他皱了皱眉,目光沉痛:“昨天才知道你要结婚的消息,抱歉,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只能给你我视若珍宝的东西——”
透明的盒子里,一封封躺着的,是我那些年用科作业纸和他通的信,记得那年每一次拿到信,我都迫不及待在回家的路上打开,一路笑着回到家,把给他回信当做第一要务,饭也要老妈三催四请才下去吃,作业都是在回完他的信后才有心情做。安静的台灯下,认真地诉说着自己的心情,只要写错一个字,就重新换了一张,抄得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是一个十六岁少女所有的真心。我的手轻轻颤抖着,无声地接过,只因喉咙已经哽咽,怕一说话就溃不成军。
他继续道:“既然你把你的感情收走,这些理所应当也是该还给你的。我的呢?请把我的心还给我。”
我开口:“烧了。”声音是意料之中的沙哑:“早就都烧掉了。”
从前的我,怎么敢去相信你也付出过真心,而当我相信了,确定了,早已经回不去了。
他又笑了,这样的笑狠狠刺痛着我的眼睛,于是我的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他说:“很好,很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对自己的青春有个交代罢了……那么,happy marriage,my girl.”
他转身离开。今天的一幕已经很尴尬了,我知道程熙自始至终沉默的站在我身边看着这一切,他总是这样,只会默默地在我身边,把选择的权利留给我。即便这是他自己的婚礼,他也不会说什么话去争取。如果那些年是我和张君易的青春,那不也是程熙的青春吗?
当年爱的太傻爱的太苦,而今终于信了邪——相爱的两个人往往都不会在一起的。初恋,就是用来学会爱人的而已。不是么,刘若英的歌词里说: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世界上爱而不得的男女那么多,能把握住眼前得来不易的幸福,已经足够了。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儿什么,作为这场“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热闹办婚礼,昔年同窗痛失所爱泪洒伤心地”狗血言情剧的女主角,我是该表明自己的立场的。
我挽过程熙的手,程熙一怔,我对他微笑,而后叫到:“张君易——”
他停住,回头。
“如你所见,我很幸福。谢谢你,曾经也有过的真心。”
“祝你幸福。”
他挥了挥手里的捧花,留下决然的背影。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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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旁边一个女同志站出来:“我看不见得,一定是班长趁人之危!我们班长可是暗恋潇逍好多年了呢,当时还为了潇逍和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打架,叫……叫什么来着……”
同桌的男生拿了一个西瓜塞她嘴里:“你就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吃你的西瓜去吧!”
我摇摇头,无力地看着他们闹哄。我们十七年同学,彼此的朋友圈都是重合的,不禁慨叹这样的时光真好,一群老友,一个爱人,只此一生,只此一世。
而后的日子,民政局注册,置办婚房,买家具,筹备婚宴,分发喜糖,热闹而琐碎,一切程序和别人没什么两样。
婚宴定在酒店举行,因为十七年间认识我们的同学朋友老师实在太多了,加上双方的亲戚,只好租用了一间特大的宴厅来摆桌。
程熙不知准备了多久,很用心地搜集了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各阶段的合照,制作成新人入场前的ppt循环播放。阿卉也很用心地一一找到不能到来观礼的同学,让他们录制了祝福的视频,在我们入场的时候在大厅中央播放。
宴厅的中央铺着红地毯,红地毯两边摆放着香槟玫瑰,我记得我只提过一次——香槟玫瑰,我梦中的婚礼。而他就这样记住了,许我一场梦中的婚礼。
我们在亲朋好友的注目与掌声中,缓缓入场,伴着《婚礼进行曲》,庄严而慎重的仪式宣示着我们彼此对待爱情对待婚约的忠诚。
交换誓言,交换婚戒,交出自己的拳拳真心。林潇逍与程熙,终于迈入了爱情的另一个阶段,也是他们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此后不再是孤身一人穿越尘世的喧嚣和寂寞,风风雨雨,都携手共度,至死不渝。
终于到了最振奋人心的丢捧花环节,我抱着捧花,台下的人早就挤作一团。
我听见阿卉鄙视的声音:“喂!我们女生抢捧花就算了,你们男生起什么哄嘛!”
最英勇的刘英勇回道:“怎么,不行啊?你们着急,我们男生就不急啊!”
我喊道:“注意咯,一,二,三——”
循着捧花完美的抛物线,我们向门口望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某人的手上。他西装革履,笔直地站着,而后闹哄的现场,霎时间就沉寂了下去。在座中有认识他,也有不认识他的。有知道我们俩的孽缘的,也有全然不知的。
他捧着花,一步一步,一步步向我走来,而人群竟很有默契地主动让出一条道。我惊讶于如此尴尬的情景下,我还能想到一句歌词:原谅捧花的我盛装出席,只为错过你……
旧时光里的人,是该好好告别的。
我和程熙默契地没有通知他,但我想这个消息不管是从同学口中还是医院同事那里得知,都不是难事。
我既然决定选择程熙,就不会和过去的感情藕断丝连。在t市工作的这大半年,他的电话号码依旧安安静静躺在我的黑名单里,偶尔会显示几条被拦截的来电和短信,他不是一个爱纠缠不清的人,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既然回不去从前,就让往事随风而去,未来,就各自安好吧。即使有事回到z市,我也不会去医院,于是我们从上次医院的那一闹,竟已过经年。
黑色西装剪裁得体,记忆中总爱穿着明艳t恤的少年,终究还是褪去了张扬,多了一份沉稳,修长挺拔的身形自带一种清冷的气场,明明是微笑着的,眼睛里却是没有半分微笑的感情。
就在他离我三步之外,被刘英勇拦了下来:“哎呀君易,你怎么来得这么晚,走走走,待会儿自罚三杯!”
张君易不着痕迹地撇开他的手,声音低沉:“放心,我不是来砸场的。”
于是所有人都了然,哦,这是来砸场的前男友。
他在离我一步之遥的距离站定,即使穿着高跟鞋,他依旧比我高出一个头,一如以往的居高临下:“我从刚刚新人进场,就站在门口了。我是来亲眼见证,我是怎样痛失所爱。”
“痛失所爱”一出,全场倒吸一口冷气,不知是谁很配合地“哇~”了一声表示赞叹。
沉默地对视。
他从头打量了我一眼,又看了程熙,而后笑了:“白婚纱,白礼服,青梅竹马,一双璧人。”
他皱了皱眉,目光沉痛:“昨天才知道你要结婚的消息,抱歉,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只能给你我视若珍宝的东西——”
透明的盒子里,一封封躺着的,是我那些年用科作业纸和他通的信,记得那年每一次拿到信,我都迫不及待在回家的路上打开,一路笑着回到家,把给他回信当做第一要务,饭也要老妈三催四请才下去吃,作业都是在回完他的信后才有心情做。安静的台灯下,认真地诉说着自己的心情,只要写错一个字,就重新换了一张,抄得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是一个十六岁少女所有的真心。我的手轻轻颤抖着,无声地接过,只因喉咙已经哽咽,怕一说话就溃不成军。
他继续道:“既然你把你的感情收走,这些理所应当也是该还给你的。我的呢?请把我的心还给我。”
我开口:“烧了。”声音是意料之中的沙哑:“早就都烧掉了。”
从前的我,怎么敢去相信你也付出过真心,而当我相信了,确定了,早已经回不去了。
他又笑了,这样的笑狠狠刺痛着我的眼睛,于是我的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他说:“很好,很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对自己的青春有个交代罢了……那么,happy marriage,my girl.”
他转身离开。今天的一幕已经很尴尬了,我知道程熙自始至终沉默的站在我身边看着这一切,他总是这样,只会默默地在我身边,把选择的权利留给我。即便这是他自己的婚礼,他也不会说什么话去争取。如果那些年是我和张君易的青春,那不也是程熙的青春吗?
当年爱的太傻爱的太苦,而今终于信了邪——相爱的两个人往往都不会在一起的。初恋,就是用来学会爱人的而已。不是么,刘若英的歌词里说: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世界上爱而不得的男女那么多,能把握住眼前得来不易的幸福,已经足够了。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儿什么,作为这场“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热闹办婚礼,昔年同窗痛失所爱泪洒伤心地”狗血言情剧的女主角,我是该表明自己的立场的。
我挽过程熙的手,程熙一怔,我对他微笑,而后叫到:“张君易——”
他停住,回头。
“如你所见,我很幸福。谢谢你,曾经也有过的真心。”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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