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 作者:赤雪碧叶
分卷阅读124
因为是厦门人,钟皓天特别怕冷。还好长大后去留学时适应了寒冷的天气,不过在上海那么个湿冷的城市不免也冻得身体受不了再加上他曾经动过手术,不能让自己再生病。钟皓天现在都会很小心,陆励成以前带他去看的中医他也自己会每个一个月去一次。他会珍惜自己,如果那天他没游上来。那么今天他就不会坐在阳光下和陆励成吃着红薯,也会让安安再次成为孤儿。
陆励成觉得他们现在的关系很微妙,是朋友还是情人?他们那天之后已经约会许多次,但是从未有身体接触。大家只是聊聊天,吃个饭。工作、生活中的烦心事,或者讨论一本书一部电影。钟皓天不会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是陆励成在说。可是他一点不觉得烦闷,他喜欢钟皓天在身边聆听。他平时话不多,但现在面对钟皓天有说不尽的话。童年、学生时代甚至家里冰箱换的不满意都会说,钟皓天总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偶尔会给意见。
“一定让他们退钱。”陆励成边吃着红薯边愤慨道:“这冰箱才买了半年不到,换了还这样。”
‘去找他们商场杨经理,上次我们去专卖店买的时候他给我的名片说可以包退。’钟皓天拿出新买的ipad在上面写着。以前他总舍不得买这些,但是现在觉得花些钱就可以方便不少何况他的薪水买这些根本不成负担。何必总是辛苦自己。
“其实早该换了。夏天你好不容易抽空买的一冰箱菜,就因为那个门全坏了。”夏天他们两个刚同居时,因为天热又工作忙彼此都抽不出空买菜。钟皓天赶了一上午图稿回家买的菜,结果第二天因为那个门的问题全坏了。
他曾经以为他们之间会对过去小心翼翼不敢触碰,但是不知谁开的头说到他们的以前相处的日子竟然说的津津有味。陆励成说到过去,话匣子就停不下来。从家里冰箱到过去钟皓天总是苦恼的转弯处总卡灰问题,甚至一个拖把陆励成都会喋喋不休说着琐事。偶尔他也会半夜给钟皓天短信问他自己的某件大衣在大扫除中被钟皓天放哪里了。陆励成不断说着过去,似乎想提醒他或者钟皓天他们曾如此亲密无间的生活在一起,像普通夫妻一样有家长理短、油盐酱醋。虽是钟皓天先跨出了一步,可是仅限这一步他们就再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倒退。不知是不敢还是因为失去过而变得更珍视现在相处的时光,陆励成很喜欢回忆过去他与钟皓天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冰糖不甜正好足够回味。
不断进取,是他人生的座右铭。所以当初他认定要与钟皓天在一起时,才会勇往直前一定要让钟皓天回应他对他的爱。现在回想起来,他忽视了钟皓天。他以为钟皓天是一本一眼就能看完的短诗,很美又简单。在公式化的数据中,显得那么特殊。可是,当他见到现在坐在身边皱着鼻子啃红薯带着点俏皮的钟皓天,他又想可能他从未认识过钟皓天或者读懂过这本书。字里行间藏着意味深长的含义,当你再次翻开发现原来你从未了解过这诗句中蕴含多少故事。
吃完烫口的红薯,他们两个身体暖和不少又因为阳光而变得懒洋洋的。钟皓天吃饱肚子有点犯困,靠在长椅上眯着眼睛差点打瞌睡。
“在左边那个路口后面有家小书店,我们去那里坐坐。”陆励成知道钟皓天容易吃饱了犯困,所以工作时他通常都会吃半饱。
陆励成很喜欢看书,自从进公司后休闲时光是比较奢侈的。通常在家,他都会一个人捧着书度过假期。钟皓天恰巧也喜欢,而他和钟皓天又同是推理小说迷。他和钟皓天在一起后最多的话题就是聊这些,包括作者和一些看法。
tata书店就在他们不远处的路口,他和钟皓天散步在暖阳下整个人都懒懒散散的。很久没那么宁静了,无论是身体还心。陆励成仰面看着柔和的光芒落在他们的身上,举起身体伸了个懒腰。书店门面很小,因为交通不便加上附近只是些居民。所以即使是周末,这家书店客人仍旧很少。今天他们运气不错,刚到就有窗口大床式的位子的客人离开。他和钟皓天坐进大床上,脱了鞋拿了几本埃德加的推理小说。这个作家是他和钟皓天都最钟爱的,曾经他和钟皓天为了买再版纪念系列,不惜特别去了趟国外。
从前他们在一起时,这样的午后他和钟皓天都会在那张圆形大床上躺着看小说。他会习惯性的捞过钟皓天,让他睡在他的腰间而他则会边看边不时触碰他的发丝与手指。就这样过一个周末,已经是最美的假期了。如今他们也躺在床上,只是在外边而钟皓天则靠在玻璃内侧看小说。钟皓天的头发很软又比较长,陆励成很不喜欢男人把头发留长,他都会要求属下把头发理干净。可是钟皓天不同,他喜欢钟皓天长长的刘海总是忍不住会去抚摸。发现自己捧着书看钟皓天入神,尴尬的轻咳几声继续低头看书。
他们一起点了壶花茶,店内播着他听不懂的法语歌。原本就慵懒的午后,这连绵的歌声更加让人昏昏欲睡,即使小说恐怖气氛寒气扑面也无法阻挡懒散的困意。
“皓天,你睡着了吗?”陆励成带着浅浅的笑意问身边头一点一点往下垂的钟皓天,他手上的书早就已经掉在了床上。
窗外的阳光从玻璃后晒进来,陆励成看到钟皓天脖子上闪闪的反光。是对戒,陆励成认识。就是那个漆黑绝望的夜晚,钟皓天颤抖着想替他戴上戒指给他承诺。可是他却推开了钟皓天,每次回忆那天他会后悔一分。当时,他为什么那么固执;当时,他不应该放任他一个人宿醉回家。悄悄地用手指捧起那对戒指,在阳光下发光的小钻就像他们的爱情无华又绚烂。
浅眠的钟皓天被太阳的光芒闹醒,睁开眼发现陆励成捧着他胸口毛衣里掉出来的对戒痴痴地看着。与陆励成的眼睛触碰,陆励成没有回避也这样静静地看着他。虽然这些日子他们会不介怀的提起过去在一起的日子,他也会平静的告诉陆励成曾经他们的那个家他所摆放的物品在哪儿,一切就像回到了朋友却比朋友更亲密的关系。他说不清这是什么,他也有心理准备这辈子不会再与陆励成回到过去恋人关系。但是这样他就已经满足,他不会再做蠢事。
陆励成曾经希望他活的开心,而他的父母在天之灵也一定如此希望就像他希望安安平安快乐一辈子一样。所以,他学会了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他也不会再为了从前而毁了自己的生活,夏友善有了孩子;杨真真马上就要和未婚夫结婚而他则会继续努力活下去,活的比谁都要快乐。
可是,钟皓天还是钟皓天。深入骨髓的诟病依旧存在,他总是贪心的。所以他低头在陆励成的无名指上落下一个吻,很淡。淡的就像春风如梦如幻,陆励成的手微微颤抖两人的距离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他还是贪恋陆励成的,这个他差点用
分卷阅读124
- 肉肉屋
分卷阅读124
因为是厦门人,钟皓天特别怕冷。还好长大后去留学时适应了寒冷的天气,不过在上海那么个湿冷的城市不免也冻得身体受不了再加上他曾经动过手术,不能让自己再生病。钟皓天现在都会很小心,陆励成以前带他去看的中医他也自己会每个一个月去一次。他会珍惜自己,如果那天他没游上来。那么今天他就不会坐在阳光下和陆励成吃着红薯,也会让安安再次成为孤儿。
陆励成觉得他们现在的关系很微妙,是朋友还是情人?他们那天之后已经约会许多次,但是从未有身体接触。大家只是聊聊天,吃个饭。工作、生活中的烦心事,或者讨论一本书一部电影。钟皓天不会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是陆励成在说。可是他一点不觉得烦闷,他喜欢钟皓天在身边聆听。他平时话不多,但现在面对钟皓天有说不尽的话。童年、学生时代甚至家里冰箱换的不满意都会说,钟皓天总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偶尔会给意见。
“一定让他们退钱。”陆励成边吃着红薯边愤慨道:“这冰箱才买了半年不到,换了还这样。”
‘去找他们商场杨经理,上次我们去专卖店买的时候他给我的名片说可以包退。’钟皓天拿出新买的ipad在上面写着。以前他总舍不得买这些,但是现在觉得花些钱就可以方便不少何况他的薪水买这些根本不成负担。何必总是辛苦自己。
“其实早该换了。夏天你好不容易抽空买的一冰箱菜,就因为那个门全坏了。”夏天他们两个刚同居时,因为天热又工作忙彼此都抽不出空买菜。钟皓天赶了一上午图稿回家买的菜,结果第二天因为那个门的问题全坏了。
他曾经以为他们之间会对过去小心翼翼不敢触碰,但是不知谁开的头说到他们的以前相处的日子竟然说的津津有味。陆励成说到过去,话匣子就停不下来。从家里冰箱到过去钟皓天总是苦恼的转弯处总卡灰问题,甚至一个拖把陆励成都会喋喋不休说着琐事。偶尔他也会半夜给钟皓天短信问他自己的某件大衣在大扫除中被钟皓天放哪里了。陆励成不断说着过去,似乎想提醒他或者钟皓天他们曾如此亲密无间的生活在一起,像普通夫妻一样有家长理短、油盐酱醋。虽是钟皓天先跨出了一步,可是仅限这一步他们就再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倒退。不知是不敢还是因为失去过而变得更珍视现在相处的时光,陆励成很喜欢回忆过去他与钟皓天在一起的日子,就好像冰糖不甜正好足够回味。
不断进取,是他人生的座右铭。所以当初他认定要与钟皓天在一起时,才会勇往直前一定要让钟皓天回应他对他的爱。现在回想起来,他忽视了钟皓天。他以为钟皓天是一本一眼就能看完的短诗,很美又简单。在公式化的数据中,显得那么特殊。可是,当他见到现在坐在身边皱着鼻子啃红薯带着点俏皮的钟皓天,他又想可能他从未认识过钟皓天或者读懂过这本书。字里行间藏着意味深长的含义,当你再次翻开发现原来你从未了解过这诗句中蕴含多少故事。
吃完烫口的红薯,他们两个身体暖和不少又因为阳光而变得懒洋洋的。钟皓天吃饱肚子有点犯困,靠在长椅上眯着眼睛差点打瞌睡。
“在左边那个路口后面有家小书店,我们去那里坐坐。”陆励成知道钟皓天容易吃饱了犯困,所以工作时他通常都会吃半饱。
陆励成很喜欢看书,自从进公司后休闲时光是比较奢侈的。通常在家,他都会一个人捧着书度过假期。钟皓天恰巧也喜欢,而他和钟皓天又同是推理小说迷。他和钟皓天在一起后最多的话题就是聊这些,包括作者和一些看法。
tata书店就在他们不远处的路口,他和钟皓天散步在暖阳下整个人都懒懒散散的。很久没那么宁静了,无论是身体还心。陆励成仰面看着柔和的光芒落在他们的身上,举起身体伸了个懒腰。书店门面很小,因为交通不便加上附近只是些居民。所以即使是周末,这家书店客人仍旧很少。今天他们运气不错,刚到就有窗口大床式的位子的客人离开。他和钟皓天坐进大床上,脱了鞋拿了几本埃德加的推理小说。这个作家是他和钟皓天都最钟爱的,曾经他和钟皓天为了买再版纪念系列,不惜特别去了趟国外。
从前他们在一起时,这样的午后他和钟皓天都会在那张圆形大床上躺着看小说。他会习惯性的捞过钟皓天,让他睡在他的腰间而他则会边看边不时触碰他的发丝与手指。就这样过一个周末,已经是最美的假期了。如今他们也躺在床上,只是在外边而钟皓天则靠在玻璃内侧看小说。钟皓天的头发很软又比较长,陆励成很不喜欢男人把头发留长,他都会要求属下把头发理干净。可是钟皓天不同,他喜欢钟皓天长长的刘海总是忍不住会去抚摸。发现自己捧着书看钟皓天入神,尴尬的轻咳几声继续低头看书。
他们一起点了壶花茶,店内播着他听不懂的法语歌。原本就慵懒的午后,这连绵的歌声更加让人昏昏欲睡,即使小说恐怖气氛寒气扑面也无法阻挡懒散的困意。
“皓天,你睡着了吗?”陆励成带着浅浅的笑意问身边头一点一点往下垂的钟皓天,他手上的书早就已经掉在了床上。
窗外的阳光从玻璃后晒进来,陆励成看到钟皓天脖子上闪闪的反光。是对戒,陆励成认识。就是那个漆黑绝望的夜晚,钟皓天颤抖着想替他戴上戒指给他承诺。可是他却推开了钟皓天,每次回忆那天他会后悔一分。当时,他为什么那么固执;当时,他不应该放任他一个人宿醉回家。悄悄地用手指捧起那对戒指,在阳光下发光的小钻就像他们的爱情无华又绚烂。
浅眠的钟皓天被太阳的光芒闹醒,睁开眼发现陆励成捧着他胸口毛衣里掉出来的对戒痴痴地看着。与陆励成的眼睛触碰,陆励成没有回避也这样静静地看着他。虽然这些日子他们会不介怀的提起过去在一起的日子,他也会平静的告诉陆励成曾经他们的那个家他所摆放的物品在哪儿,一切就像回到了朋友却比朋友更亲密的关系。他说不清这是什么,他也有心理准备这辈子不会再与陆励成回到过去恋人关系。但是这样他就已经满足,他不会再做蠢事。
陆励成曾经希望他活的开心,而他的父母在天之灵也一定如此希望就像他希望安安平安快乐一辈子一样。所以,他学会了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他也不会再为了从前而毁了自己的生活,夏友善有了孩子;杨真真马上就要和未婚夫结婚而他则会继续努力活下去,活的比谁都要快乐。
可是,钟皓天还是钟皓天。深入骨髓的诟病依旧存在,他总是贪心的。所以他低头在陆励成的无名指上落下一个吻,很淡。淡的就像春风如梦如幻,陆励成的手微微颤抖两人的距离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他还是贪恋陆励成的,这个他差点用
分卷阅读124
- 肉肉屋